资产设备处(简称资产处)是学校资产综合管理部门,全体人员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紧紧围绕“一切为了学生发展服务,自强不息、艰苦奋斗,创办百年大学”的核心理念,践行“一三五十百”的发展战略,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融入到部门工作中。以统一领导,归口管理,分级负责,责任到人为管理模式,以为教学科研做好全面资产保障为工作目标,以持续不断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工作准则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承担起全校的资产管理、招标采购任务。
作为学校职能部门,资产处持续规范和改进工作标准,力求不断提高工作效率,不断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,通过数字化资产管理平台,实现了对固定资产运转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管,逐步建立起了资产长效管理机制。
“服务于基层、服务于师生”是资产处的工作宗旨。我们将不忘初心,以良好的精神面貌、热情专业的服务为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工作提供最优质的物资保障!
工作职责
资产设备处是学校资产设备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,在学校董事会和党政班子领导下,按照学校工作部署,为教学、科研做好资产管理及物资供应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1、负责全校教学、科研、行政、后勤等部门资产的管理工作。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管理、使用资产情况,促进学校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,确保学校资产的保值和增值;优化资源配置;
2、做好资产的台帐管理,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及家具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验收、建卡、建账、调账、报废、回收处理等管理工作;
3、负责全校教学、科研、行政办公所需物资的计划审核工作,根据学校机构和学科调整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物资的调配工作;
4、负责全校资产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工作,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数据;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、校领导报送相关资产的报表与数据,定期与学校财务核对资产总额;
5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,加强基础实验室的建设和评估,逐步建置一批反映学校学科特色和水平的实验室、实训基地,加快教学手段现代化的建设;
6、代表学校对外签定购货合同,负责专用物资、仪器设备、教学耗材的采购招标工作;
7、负责监督教学、科研及行政办公设备的管理和使用;
8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